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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5-11-19  来源:学校网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方向)

本专业媒体创意方向为电视广播媒体和其他传媒机构培养胜任节目策划与创意、节目创作与制作、媒体产品创意营销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创意原理、创意思维方法、创意产业导论、创意经典案例评析、电视策划与创意、电视市场调查与分析、媒体营销、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策划、电视文艺创作、纪录片创作、影视编剧、广播电视新闻实务、广播电视写作、影视导演基础、广播电视概论、中外电视史、视听语言、数字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报刊策划、图书出版策划、网络媒体实务、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文学创作、传播学、艺术概论、影视美学、影视批评、课程实习、专业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专业艺术院团、影视剧制作机构和电视广播媒体培养从事演员、导演、配音和节目主持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表演、台词、声乐、形体、舞台剧排练、导演基础、表演概论、剧本阅读、视唱练耳、戏曲身段、传播学、艺术概论、影视美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外戏剧史、中外电影史、毕业大戏、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院校专题 查询信息最方便最快捷 /good/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共招收102名,文理兼招,详情如下表: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层次 录取批次 表演 22 4年 本科 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 4年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方向) 30 4年 广播电视编导 (媒体创意方向) 20 4年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联考,则考生需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试。

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周岁,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 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

(二)报名办法

考生需登录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湖南大学招生系统(请点击)填写报名并打印报名表,本人持身份证、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到现场报名,并交齐以下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予退还。 /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每个专业初试费100元/人,复试费为220元/人。

3.填写好的报名表。

四、考试

(一)时间与地点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地点 长沙 1月3日-5日 1月6日-12日 湖南大学招生办 (长沙市岳麓山) 湖南大学 (长沙市岳麓山) /

注:我校音乐专业考试仅设长沙一个考点,全国考生均须到湖南大学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1)自我介绍;

(2)朗读指定稿件(当场抽题);

(3)即兴评述(当场抽题)。

复试(面试录像):

(1)朗读指定稿件(当场抽题);

(2)模拟主持(当场抽题,根据要求进行,限3分钟以内);

(3)团体辩论(每5人一组,本组代表当场抽题);

(4)回答考官提问及特长展示;

(5)笔试(闭卷,统一进行,120分钟)。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编导方向)

初试(笔试,统一进行,210分钟):

(1)电视作品评析;

(2)记叙文(叙事散文)写作。

复试(面试):

(1)自我介绍;

(2)材料评述(当场抽题);

(3)回答考官提问(当场抽题);

(4)特长展示。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方向)

初试(笔试,统一进行,210分钟):

(1)创意设计(自带绘图、制表的简单工具);

(2)创意写作。

复试(面试):

(1)自我介绍;

(2)媒体创意案例评述(当场抽题);

(3)回答考官提问(当场抽题);

(4)特长展示。

4. 表演专业

初试:

(1)自我介绍;

(2)自选朗诵(自选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笑话,时间限3分钟以内);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4)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2)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三试:

(1)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2)艺术特长展示(声乐、舞蹈以外的其他艺术特长);

(3)口试与录像。

(三)成绩公布

复试结果于2012年2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admi.hnu.cn)上公布,并寄发合格考生的成绩通知单。 院校专题 查询信息最方便最快捷 /good/

五、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我校以上录取原则,湖南省每个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并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别位列前四、前五的考生,文化成绩只需达到我校在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六、其他

1.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按要求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核实相关并将填写高考报名号和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回执在2012年3月25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者按自行放弃资格处理。

2. 学费标准:13000元/人年(以2012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 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067、88823560、88823760

传 真:0731-88823070

网 址:admi.h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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