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教师买住宅捆绑车位惹争议
近日,云南师范大学一位教师向本报反映,该校呈贡校区正在建设的“雨花毓秀”教师住宅楼在面向教师销售的过程中,要求买房同时必须购买该小区的一个地下停车位,每个地下停车位面积30平米,平均销售价格与房价一样。该教师质疑此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捆绑销售”的嫌疑。
教师:买房须购车位不合理
在云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出现一篇《关于呈贡高校教职工住宅小区停车位问题的情况说明》的文章,该文章写道:“根据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要求,呈贡高校住宅小区建设一套住宅必须配套建设一个地下停车位。为不影响建设进度的顺利推进,将采取地下停车位与住宅合并销售的方式,即:购买一套住宅须配套购买一个地下停车位。每个地下车位建设面积约30平方米(含交通面积),平均销售价格与住宅相同。”
在云师大校园内,记者采访了一位正在缴纳购房预付款的教师。他说:“买教职工住宅,还要购买30平方米的车位,要额外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这对于购房教师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有的老教师已经接近退休,根本不需要买车。也有的年轻教师目前没有买车的打算,如果购买了车位,可能会闲置无用,造成浪费。”
开发商:福利项目车位难外销
据了解,负责“雨花毓秀”小区建设的开发商为云南城投兴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鲁逸云说:“这个小区本来就是个具有福利性质的项目,属于定向开发、定向销售,本身利润率只有3%。根据一户一个车位的规划,如果买房子的教师不购买车位,剩余的独立车位也无法对外销售。在利润率这么低的情况下,开发商无力承担车位的建安成本。”
而云南省部分在昆高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位工程师介绍,该小区的车位均设置在地下,根据国家规定,车库的上面还需要覆盖1.5米的浮土做绿化,车位的建筑成本要高于房屋成本。如果购买房屋的教师不购买车位,所积压的车位成本对开发商来说的确压力很大。
针对有的教师反映30平方米车位过大的问题,该工程师解释道:“车位的面积是平均面积,因为还要加上进入车库的引道、间隔的面积,如果车与车之间没有间隔,车子根本无法进入车库。”他说:“在昆明房地产市场上,有的地产项目施行的是买房子送车位,但那些车位的成本已经消化在房价里了,这次给教职工修建的住房,具有福利性质,房价会通过一系列的工程测算来确定,开发商的利润率比较低,所以无法消化车位的成本,除了搭售车位,目前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不过各高校可以进行内部协调,比如有的业主需要两个车位,有的业主不需要车位,这样也可以解决一些车位的归属问题。”
专家:搭售应坚持自愿原则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科技处,该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的地下车库具有单独的物权,对地下停车位的交易必须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来进行。如果要搭售车位,开发商必须与业主共同商定达成一致意见,方可执行。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丽娟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购买停车位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原则上。”
云南师范大学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尹云燕表示,目前学校正在与教职工进行沟通,最终方案的出台还需要进行业主听证,房子的销售一定会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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