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新生身体复查不过关或退学处理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查字典网还了解到,新生入学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查字典网高考志愿填报参考系统显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由吉林大学申请,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建立的独立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从2004年开始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8,800余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坚持以办学质量为追求目标,以办学特色谋求发展。2005年1月,教育部对全国249所独立学院进行教育教学专项检查,教育部评审专家组对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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