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甘肃省成县,气候温润,物产丰富,名胜古迹众多,自然风光秀丽。学校创办于1937年,原名为甘肃省成县师范学校,2001年与甘肃省礼县师范学校合并,更名为陇南师范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331亩,建筑面积14.2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2.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23万元,馆藏图书74万册(含电子图书14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多种。建有设备齐全的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科技楼、图书馆、标准化学生公寓、餐饮中心、文体中心、体育馆、塑胶田径场,拥有CNKI期刊数据库以及现代化多媒体教室、语言室、实验室、千兆校园网,接入了CERNET和CHINANET,装配了双向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卫星远程教育接收系统和校园一卡通系统。基本实现了教学、科研、图书文献检索、办公和管理网络化。
学校现有教职工389人,其中:专任教师302人,教授3人,副教授87人,讲师157人,研究员1人,副研究员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34人,在读博士学位的教师8人,在读硕士学位的教师23人,外聘教授10人,客座教授39人。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5320人。
学校内设16个处室职能部门、2个校级科研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和11个教学系。现有初等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历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生物教育、地理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15个教育类专科专业;有文秘、旅游管理、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算化、应用电子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舞蹈表演等10个高职类专科专业;有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初等教育等6个成人教育类专科专业。设立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陕西师范大学成人本科教育函授站和西北师范大学成人本科教育教学点。
在75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持志须坚,力行以苦,朝夕勤奋,兼善求达的早期校训,艰苦创业,奋力开拓,已为陇南及周边地区培养了3万多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各类人才,为陇南以及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继承和发扬过去优良的办学传统,重新确立了养正育德,博学新民的新校训,坚持科学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从严治校的办学宗旨,确立了立足陇南,服务全省,为陇南及周边地区基础教育、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逐步形成了具有区位办学优势和特色、以师范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近年来,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逐步形成了厚基础,重技能,强素质的办学特色。所培养的学生在普通专升本考试、教师特设岗位考试、教师招考、公务员招考等各类就业招考中一直保持优异的成绩,深受社会好评。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甘肃省三校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录取规则
1、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
2、学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办法,结合学校专业实际录取新生。为了给专业志愿填报失误的高分考生提供一定的选择专业的机会,学校设置了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值为10分。分配专业时,学校可以将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依次减去10分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专业。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以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2013年我校继续在艺术类考生中录取80名学生到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与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相同。
5、师范类专业和高职类专业的录取办法:师范类专业和高职类专业安排在同批次不同数据库中进行投档,我校按不同的投档数据库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专业录取办法:依据专业计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 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相应的专业,即当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时,依次调剂到下一个专业志愿。
7、往届生录取办法:往年已被我校录取但未报到的考生,今年录取时若生源特别充裕,我校将提高录取分数段或以诚信缺失为由不予录取。
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予以清退。
四、录取结果查询
1、各县(区)招办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
2、学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3、通过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页(http://www.lntc.edu.cn)查询。
4、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和甘肃省招生办网页(http://www.gszs.edu.cn)查询。
五、专升本途径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三年期满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后继续学习两年,取得和普通高考考取本科院校相同的普通本科学历(即非成人教育本科学历)。
2、短线自考专升本:学生可在校参加我校和西北师范大学联办的应用型本科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六、助困、奖优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贷、奖、减、免、缓等为主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
1、学校奖(助)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积极上进、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奖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经济条件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等次发放,奖金5004000元。
2、单项奖学金:学校鼓励学生在校参加发明创造活动,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同学,学校按其获奖级别分别给予国家级600元1000元、省级200元600元、市级100元400元的奖励。
3、专项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1000元。
4、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甘肃-深圳助学基金(1000元)。
5、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所在生源地资助中心为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6、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
7、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新生顺利入学。
七、组织关系及户口迁转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将本人党、团组织关系迁转到学校。按照国家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生户口的迁转采取自愿原则,可以迁转到学校,也可以不迁,区别在于农村户口的学生将户口迁到学校后即可转为城镇户口。
八、毕业生待遇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参加国家规定的各级各类招考,享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的相关待遇。
年份 |
招生 地区 |
师范类专业 |
高职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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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理工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文史 |
理工 |
三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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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理工 |
文史 |
理工 |
文史 |
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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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甘肃 |
408 |
370 |
田径73.01/260 球类70.04/260 体操 69/260 |
田径68.04/260 球类66.84/260 体操67.28/260 |
声乐类64.77/240 |
203/240 |
专科 400 |
专科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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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甘肃 |
355 |
265 |
田径71.52/240 球类71.11/240 体操 72.6/240 |
田径67.37/240 球类72.28/240 体操76.68/240 |
声乐类57.27/200 |
178/200 |
专科 355 |
专科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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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甘肃 |
404 |
319 |
田径64/200 球类63.23/200 体操63/200 |
声乐类60.3/200 |
191/200 |
专科 303 |
专科 253 |
农林牧渔类429.5 工程技术类317 公共服务类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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