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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日期:2015-12-04  来源:学校网

一、学院概况

1. 学院名称: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2. 学院代码:12539

3.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高职),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4.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5. 学院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

5.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6.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院简介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我省最早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之一,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甘肃省首批试点院校。校园占地2115亩,固定资产2.1亿元,图书馆藏书36.35万册、电子图书77.5万册。开设高职专业58个,招生专业44个。各类在册学生14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专在校生7000余人。有专任教师32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92人,在编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83人,外聘兼职教师149人。拥有甘肃省特色专业2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级精品课5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精品课5门。建成新能源、旅游、农林、水利、化工、财经等各类校内实训基地(中心)22个,开辟校外实训基地167个。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单位、甘肃省园丁奖先进集体、甘肃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绿化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招生规则

1. 计划形式:统招

2. 专业人数:参见各省(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3. 录取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录取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批次进行录取;学院(文、理、三职生)均在甘肃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录取。

5.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不作要求;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考虑分数级差;

(3)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国家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兼顾考生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

(5)省外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规定执行。

6.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络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1999〕184号文件)执行。专业培养费45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体检费50元/生。

五、奖(助)学政策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特别优异者,8000元/人学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人学年。

3.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3000元/人学年。

4. 甘肃-深圳助学金:1000元/人学年。

5. 在校学生全部享受校方责任险和实习责任险。

6. 学院设立35万元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7. 社会类奖(助)学金:山东蓝海酒店集团奖学金、南国苑奖学金、金苹果集团奖学金、石羊奖学金、瑞真奖学金、金风奖学金、东方电气集团奖学金、大禹奖学金、新疆兵团奖学金、广汇奖学金、德源助学金、好利来企业集团奖学金、天邦集团奖学金和新庆华能源集团奖学金等。

8.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937)2688169 2689631

13893782085 18909377087

2. 联 系 人:马老师 白老师

3. 邮 箱:jqddjw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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