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六.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招生专业及招生地区
本科专业: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历史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旅游管理、交通工程、音乐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
专科专业:金融保险、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图形图像制作。
2013年面向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甘肃等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八.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们学院招生办网页上公布,计划数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九.专业录取要求:
1.除本科的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2.师范类各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60m以上、女生身高1.50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的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师范类专业学习及今后从教职业要求的学生不宜报考师范类专业。
十.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一、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十二、 收费标准
1、学费
专 业 |
闽江学院各专业 (未特别注明) |
重点学科 |
软件工程(后两年) |
艺术类专业 |
软件类专业 |
闽台合作项目(艺术类) |
闽台合作项目(非艺术类) |
中美合作项目 |
中澳合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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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学年) |
本 科 |
5040 |
5460 |
13000 |
8640 |
9500 |
18000 |
15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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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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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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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
【闽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 2013年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福州教育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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