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3年高考:惩处徇私舞弊者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近日,陕西省招办下发了 《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据了解,2013年陕西高考考生以欺诈手段,或者凭借招生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徇私舞弊而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当年考试及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普通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书面通知陕西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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