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招生流程
1.区招办向幼儿园、小学采集毕业生身份证号码信息。
2.区招办通过公安局统一调取相关学生的户籍信息。
3.区招办通过各幼儿园、小学向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发放《2013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须知》,告知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政策,并由家长填写信息《反馈表》。
4.各教育署核定公办学校2013年招生区域范围,并网上公布。
5.相关幼儿园、小学配合做好毕业生升学信息确认以及在本区无常住户籍学生的信息申报工作。
6.区招办、教育署审核申报信息。
7.外区县回本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网上个别报名。
8.区招办对公办学校进行第一次投档。
9.招办发放《入学告知书》 教育署发放《报名告知书》。
10.公办中小学按《入学告知书》或《报名告知书》接受报名。
11.民办学校及招收艺体特长生公办学校,确定录取名单(以《入学告知书》为准)。
12.区招办根据民办学校及公办学校艺体特长生预录取名单进行第二次投档。
13.各中小学向新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招生工作时间表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采集在籍学生的身份证信息并向公安局调取户籍信息 | 3月底前 | 招生办 |
网上统一下发《2013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须知》 | 3月底前 | 招生办 |
召开招生对口信息确认及申报工作培训会 | 3月底前 | 招生办 |
审核、确定公办学校招生区域 | 4月3日前 | 教育署 |
公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 | 4月6日 | 招生办 |
组织填报各类学校的办学规范与设施等基本情况 | 4月10日前 | 教育署 |
申报信息审核 | 4月10、11、12日 | 招生办 |
外区县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网上报名 | 4月10日起 | 学生 |
网上公示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招生信息 | 4月12日 | 教育局招生办 |
召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会议,布置招生工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民办学校、公办学校艺体特长生招收计划报市教委备案 | 4月中旬 | 教育局 |
公办学校对口投档 | 4月25日前 | 招生办 |
民办小学、初中网上报名、公办中小学艺体特长生招生报名 | 5月初 | 相关学校 |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面谈 | 5月11、12日 | 民办初中 |
发放公办《入学告知书》 | 5月15日 | 招生办 |
向外省市学生发放《报名告知书》 | 5月15日 | 教育署 |
部分公办学校及政府委托招生的民办学校接受外省市学生报名 | 5月16日起 | 相关学校 |
中小学新生持《入学告知书》到公办学校报名 | 5月18、19日 | 公办学校 |
民办小学招生面谈 | 5月18、19日 | 民办小学 |
民办中小学校、公办中小学艺体特长生拟录取名单报基础教育处和德育处备案,同时报招生办备录取 | 6月4日 | 相关学校 |
正式录取名单与录取通知书发至各中小学 | 6月21日 | 招生办 |
送回外区县就读学生材料至招生办 | 6月27、28日 | 学校 |
发出录取通知书 | 8月15日前 | 各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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