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08年招生政策咨询(加分专业等)
一、福建农林大学在录取新生时有哪些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经福建省招委会批准,采取如下优惠政策:
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农学、植物保护、园艺、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蜂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农村区域发展、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的福建省考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即高考总分加上20分后达到省定录取线的考生均有机会录取到我校(具体以福建省招生办计划本公布为准)
二、福建农林大学奖学金如何设置?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置了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1.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高考成绩在全校新生中列理工类前20名,文史类前10名的福建省考生,按以下三种方式奖励:
(1)高考成绩在全校新生中列理工类前3名、列文史类第1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2)高考成绩在全校新生中列理工类第4-10名、列文史类第2-3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3)高考成绩在全校新生中列理工类第11-20名、列文史类第4-10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2.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一、二、三等奖,金额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评选比例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15%、20%。
3.专科(高职)生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一、二、三等奖,金额分别为1500元、600元、300元,评选比例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15%、20%。
4.创新奖学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参加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获得国家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2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800元、500元、200元;参加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等其他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活动,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
5.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特别优秀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
6. 国家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5%的特困生每人每年3000元,15%的贫困生每人每年1500元。
三、福建农林大学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哪些资助措施和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经注册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和本专科(高职)学生,在学期间每学年都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助学贷款额度最高限为6000元。
2、贷学金:经注册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高职)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贷学金,每人每次最高可申请贷学金1000元,毕业前归还。
3、缓交学杂费:经注册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高职)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缓交学杂费,缓交期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
4、困难补助:学校建立校院两级补助体系,实行定期困难补助和临时性补助相结合。
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给予相应补贴。
6、学校积极引进社会各界在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同时各学院也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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