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1、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体重不得少于52公斤;上限高度184厘米,体重不得超过79公斤。
2、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
4、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荀麻疹等。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HBsAg阳性;无肾炎或血尿,血蛋白;无肺结核。
6、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7、无晕车、晕船现象。
8、口齿清楚,无口吃。
9、无耳疾病史,听力好,无耳鸣。
10、每眼裸视力 C字表不低于0.3;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未做过激光手术。
11、无明显四环素牙,龋齿、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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