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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教授:高考应当以学籍而非户籍为准

日期:2015-12-14  来源:学校网

江西女孩占海特在上海读书,因为没有上海户籍而无法参加统考。于是,这位女孩通过互联网络公开争取异地高考的权利,可是没有想到,却引起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这位女孩的父亲在上海人民广场被警方以妨碍公务罪拘留,而他们的房东也要求全家退房。这是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的一个极端案例。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行政主导的教育资源配置体制,政府掌握着大量的教育资源。由于全国各地政府财政状况不同,因此,教育资源配置的状况也不相同,进而导致各地所获得的大学分配名额也不同。最近,教育部已经出台了异地高考的方案,试图在全国逐步推广。从表面上看,这样做可以让外地考生获得与本地考生公平竞争的机会。但是,这又会不会造成新的教育资源配置不公现象呢?

笔者曾经在某个中部城市作过调查,如果外地考生在本地读书,并且在本地参加考试,那么,对本地的考生不会构成较大的压力;可是,如果外地考生在外地读书,却参加本地的考试,那么,有可能会对本地的考生构成较大的压力。前些年,一些地区出现的高考移民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在推行异地高考制度的时候,一定不能屈从于不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状况,而是应采取更加稳妥的措施,平衡保护各方面的利益。教育主管部门需尽可能要求国家设立的公立大学在招生过程中,充分照顾到不同地区教育水平的差异,并且在规则的引导下逐步向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倾斜教育资源,从而使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考生拥有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当然,更彻底的解决方案是增加拨款,投入更多资源用于在中西部地区发展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解决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所产生的各种问题。

笔者曾经指出,讨论异地高考政策,有可能会转移视线,掩盖本质问题。其实占海特从小在上海上学,已经拥有了上海的学籍,因此不管他父亲是否拥有上海的户籍,只要拥有当地学籍,就应该允许其在当地参加高考。也就是说,中国的教育改革必须彻底地打破家庭身份制度,逐步实现学籍管理制度。我国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体制改革应当以学生的学籍为基础和前提,不管学生的户籍在什么地方,也不管学生家长的户籍是否在本地,只要学生在一个地方登记注册取得学籍,那么,他就可以在当地参加高考。当然,如果按照学籍设计高考制度,有可能会导致一些考生通过改变学籍获取不当利益。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在于,将学生的学籍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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