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标识修改新增停靠站点 标牌信息应加盖公章
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今后,学生乘坐校车,可以清晰地在校车标牌上看到这些信息。《校车标识》修改稿近日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与之前的《校车标识》相比,新标准将车属单位修改为车辆所有人,并增加了停靠站点。
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制定了《校车标识》,但该规定中的部分内容与国务院2012年4月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相符,国家标准委因此对《校车标识》进行了此番修改。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新的《校车标识》删除了原来的车辆类型、品牌型号、核载人数、服务学校和核发日期。将车属单位修改为车辆所有人;将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修改为行驶线路和开行时间;将核发机关修改为发牌单位,另外增加了停靠站点。
此外,新标准规定,校车标牌信息由计算机打印签注,应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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