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慈善义举异变为商业广告手段
一位企业家拿出一万元钱,准备给十名家庭贫困的中学生每人1000元资助。企业为了造势,把捐助现场设在了最繁华热闹的地段,并特约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一位家境特别贫困的受助学生,面对镜头前记者的反复提问和提示低头不语。听到老师不耐烦的督促,突然从口袋里掏出那1000元钱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轻声地说:我不愿意上电视,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我爸爸去世、妈妈身体不好、家里没有钱。这1000元钱我不要了
爸爸去世、妈妈有病、家里没钱,身处如此困境又渴望上学的孩子是多么需要社会的帮助,得到帮助又会是多么感激!可是这位受助学生为什么宁肯放弃捐助,也不愿接受上电视呢?就是因为慈善义举变成了以回报为目的的施舍。拿弱势群体的个人隐私换取政治资本,让弱者的躯体成为强者逞强的阶梯、谋利的工具,这无异于羞辱的伤害。
之所以称慈善事业为善行义举,就是因为捐助者有一颗善良的爱心,捐助行为无欲无求。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当然应该宣扬褒奖。但是宣扬褒奖应该是一种社会行为,而不是捐助者个人必得的筹码。一些商家本意并非行善,而是把慈善作为自我宣传的广告手段,以捐款为道具,导演了一场场名利双收的闹剧。这种变了味的慈善,不仅让受助者受到伤害,还让公众产生了信念危机,还怎么能感谢、赞扬得出来。
要扭转这种慈善商业化的不正常局面,首先是政府官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要将自己打扮成救世主,把执政为民的职责当做自我炫耀、捞取名利的手段;其次是舆论工具要发挥主流引导的作用,不要为了求新求异而进行片面甚至歪曲的宣传;商家也应该加强道德自律,承担起社会责任,不要再做这种乘人之危近乎敲诈的事情。全社会一起努力,给弱势群体创造生存的环境,并且活出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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