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中等职业学校实行
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2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办法仍实行统一集中,分市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招生学校到省录取工作场所领取《2012年河北省中职学校第一次集中录取提档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生学校持《一览表》到招生计划所列市招生部门提取合格考生档案。各市招生部门要按省招委印发的招生来源计划分别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档案,打印提档单,为省外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同时,各市招生部门要在《一览表》上填写发档数量等内容;
(三)招生学校持《一览表》在各市办理完提档或录取手续后,省外学校持全部《录取新生名册》和《一览表》到省招生部门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并按审核备案后的新生数量领取录取通知书。省内学校持全部提档单和《一览表》到省招生部门审核,并按提档考生数量领取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按省招生部门审核的提档、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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