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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闸北区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原则

日期:2015-11-24  来源:学校网

闸北区小学招生

(一)根据公办小学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按照十二五期间区域教育 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充分运用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统筹区域教育资源,确保为每一位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提供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学位。

(二)学校要招收对口辖区内能坚持正常学习的每一位适龄儿童(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按照本区户籍对口进入相应的小学就读。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满7周岁)的听力障碍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本区《户口簿》、听力测试证明、《上海 市预防接种卡》及有关助听器的验配情况表,到上海市第一聋校(景凤路300号)报名。

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满7周岁)的智力 障碍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本区《户口簿》、智商测试证明、《上海市预防接种卡》,到闸北区启慧学校(保德路1316弄109号)报名。

(三)学校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 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 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四)学校要严格执行班级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的规定,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个别地块因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布局调整等原因需突破40人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行。

(五)新建住宅公建配套尚未落实的地块新生入学,须由教育局协调安排,确保新生入学。

(六)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分布情况,部分学校的入学需提供全家户口满二年以上的户籍证明及其它相关的配套证明材料。

(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各小学要通过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社区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

(八)根据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民办小学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和完善招生工作。民办小学制定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备案。2012年,本区实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办法,5月4日各民办小学开通学校网站接受学生网上报名。

5月19日,民办小学进行新生面谈。民办小学要规范面谈程序,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类竞赛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等材料。5月30日,民办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九)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精神,本区彭浦镇、临汾路街道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的改革。(具体办法见《2012年闸北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试行办法》)

(十)做好配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凡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和田路193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十一)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文件精神,妥善安排本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2012年,本区实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正式报名相结合的办法。5月12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网上登记系统开通,接受学生网上预约登记。5月19日下午,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 或父母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件、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街道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就业证明),以及同住适龄儿童的居住证件、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按网上报名预约时间段到指定地点正式报名。(具体办法见《闸北区小学2012年招生通告》)

根据统筹安排的原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学位。

(十二)日程安排

4月15日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2012年闸北区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

5月4日民办小学开通学校网站,接受报名;

5月11日民办小学截止网络报名;

5月12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预约登记网络开通;

5月13日公办小学发放《入学告知书》,张贴《招生通告》;

5月17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截止网络预约登记;

5月19日公办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新生报名,收取《入学告知书》回执;

5月19日民办小学新生面谈;

5月19日下午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现场集中正式报名;

5月30日民办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26日下午公办小学接受新生补报名;

6月26日下午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现场集中补报名;

6月30日公办小学受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公办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十三)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56630990-2171;小学招生工作咨询接待地点:和田路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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