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拒警方询问嫌疑人孩子 父母犯错和孩子无关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学校可以让班主任、老师配合询问,但不可以直接询问学生,他们是未成年人,学校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一个12岁孩子的母亲涉嫌诈骗外逃,警方向学校提出要询问这个孩子,学校该不该答应呢?刚才您听到的那句话,就是校长给出的答复,他直接拒绝了询问学生的要求,改由班主任接待,并配合警方提供了家访的地址,复印了家长在学校登记的信息。在警方询问完毕后,校长还特意叮嘱班主任,不能将警察来学校询问的事情告知任何学生,要为这位学生保守秘密,最近多关注这位学生的情绪变化。校长直言,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形成,学校不鼓励孩子揭发自己的父母、撕裂亲情。父母犯错是大人的事情,和孩子没有关系。
纵横点评:警方办案,了解情况,公民有义务配合。但是十二岁,还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知这样的证人证言法庭是否能够采信。即使有必要与这样的未成年人作证,也应该由监护人陪同,或征得监护人的同意。特别是询问自己母亲的犯罪行为,对于一个未成年人来说,到底会有什么影响,还需要慎重考虑。于法于情,这位校长的答复,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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