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株洲中考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特招生、特长生
特招生(公费生)是指为促进普通高中的特色建设,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允许各高中学校招收一批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的基础上,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特招生录取时学业成绩不能出现E(含 E)以下等第。
特长生是指高中学校可认定一批艺体、科技特长生,特长生参与常规录取,其学业成绩最低等第中的一个学科可提升一个等次。
招生项目为:
①体育: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
②艺术: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
③科技:发明创造、信息技术、机器人。
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比赛中取得过优良成绩,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具有某项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都有资格参加特长生特招生认定。
体育、艺术:
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认可的中学生运动会中获得较好名次的学生;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三独比赛等活动中,获市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科技:
①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或参加株洲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②在市级以上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作比赛、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三等奖) 以上的学生。
7月6日在市教育局中招办在株洲教育网上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特招生特长生名单。
2012年株洲中考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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