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前教育 2012年1月3日7日 1、2012年1月3日、4日、5日我院在内蒙古师范大学所设报名点报名。
2、2012年1月6日、7日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路56号)教务处招生科报名。 2012年1月8日12日,其中9日上午9点至11点为笔试时间 主项、视唱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逸夫艺术楼,笔试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综合教学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2012年1月9日、10日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综合教学楼206教室报名 2012年1月11日13日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综合教学楼5楼.
注意:笔试以外其它专业课面试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六、政审和体检
艺术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和体检工作分别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
七、录取规则
1. 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2年音乐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学院不承认其它院校音乐类术科考试成绩),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艺术设计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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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院音乐类专科专业承认其它高校音乐类术科合格成绩,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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