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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表演)

日期:2015-11-17  来源:学校网

注:1.招生省份更新中

2.以上为音乐表演专业组织校考省市招生计划,非校考省市及其它专业招生计划请以2012年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三.校考专业介绍

(一)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代码050403)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扎实的声乐演唱基础理论知识、演唱技能技巧和良好的表演素质,能在企事业文艺表演团体、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文化宫、中小学校、社会文化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音乐表演、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实用性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美声、民族、通俗)、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作品欣赏、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形体与舞蹈、民族民间音乐、歌曲写作、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艺术概论、音乐美学、意大利语语音、重唱、合奏、舞台化妆、节目主持、剧目排练等。 (二)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代码050403)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扎实的舞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舞蹈技能技巧和良好的表演素质,能在企事业文艺表演团体、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文化宫、中小学校、社会文化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舞蹈表演、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实用性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舞台化妆、节目主持、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摩登舞、拉丁舞、中外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教学法、舞蹈作品赏析、舞蹈编导、剧目排练等。四.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2.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3. 除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其他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4. 考生身高要求: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专业程度优异者,经研究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

5. 艺术文科类考生。

五.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考点名称 地址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2012年1月9-10日 2012年1月11日 山东 淄博十七中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十七中北街1号 2012年2月8-9日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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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考试报名

1. 考生根据我院报名时间直接到考点面报,一律谢绝函报,报名基本流程:现场报名现场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2. 考生不得跨省份去参加考试;

3. 面报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所在省市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份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的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供);

(4)2张本人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近照);

(5)一个填写本人详细通信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的标准信封(信封在报名时提供;若请别人转收,务必在信封上写明报考者本人姓名,以免错寄);

4. 考试费:200元/人;

5. 满分值:100分。七.专业考试科目

(一)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美声、民族、流行 /

1. 面试: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专业程度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中国近现代艺术歌曲、民族歌曲、创作歌曲、外国古典歌曲、艺术歌曲及歌剧咏叹调均可;

3. 乐理考试(笔试);

4. 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为确定音域而加试练声音阶、试唱练耳、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等。 (二)音乐表演(舞蹈方向):

◆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

1.面试: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专业程度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舞蹈基本功展示(软开度、跳转翻);

3.自选剧目表演2分钟;

4.命题即兴表演。八.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校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方能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录取原则: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专业课成绩(将专业成绩按高考文化分分制换算成同一标准后)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换算公式为: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

若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未组织校考的省市区,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九.学费标准:

1. 住宿费:4人间公寓楼,2300元/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电风扇、家具、空调、彩电、电话等。

2. 我院严格执行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本科各招生专业学费13000元/生/年。十.学院奖助学金政策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书福奖学金,学院专业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面在40%以上;

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求学中的经济困难。十一.专业成绩查询

专业成绩合格者我院将会把专业合格证邮寄至考生本人,(具体时间为各省区上报数据库之后),相关信息我院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专业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十二.复查

我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十三. 联系我们

学院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86666

招生服务邮箱:syxyzs@126.com

音乐分院电话:0898-8838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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