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
日前,长沙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而且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还有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收条子。
28日,长沙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小学招生政策,今年长沙市中小学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严禁公办学校招收非政策允许的外地学生、接收择校生,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
2016年长沙市小学继续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由区县(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初中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和高新区原则上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城区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长沙市教育部门负责人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收条子,各级领导干部不批条子,招生入学不凭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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