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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简介

姚国建老师

姚国建

所属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主授课程: 暂无内容

教学风格: 暂无姚国建的教学风格

个人简介

性别: 男 学历: 法学博士 职称: 讲师 职务: 宪法研究所副所长 介绍 教师情况 研究领域: 宪法基本原理、违宪责任 主要讲授课程: 宪法学、港澳基本法、宪法学案例研习 外语语种: 英语 代表作: 《违宪责任论》 《宪法案例教程》 《宪法学讨论教学教程》 《宪政背景下的公民财产权刑法保护分析》 《宪政背景下中国检察权的属性定位》 《人民法院对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宪法分析》 获奖情况: 1.2006年被评为2006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 2.参编的《宪法学讨论教学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获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3.2006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学贡献奖。 4.2007年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分党委评为优秀党员。 学术观点 1、关于违宪责任。作者秉持宪法学的思维和分析方法,以宪法的双重属性即宪法的法律和政治性为主线,以违宪责任范畴自身的逻辑结构为出发点,从违宪与违法的基本关系切入,突出违宪责任的独立价值,对违宪责任的生成基础、前提、性质、内容以及追究机制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违宪责任是一种独立的、兼具法律性和政治性的法律责任形式,它以违宪为前提,以人权保障为价值内核,具有司法性和政治性双重追究机制。见《违宪责任论》(个人专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6月版。 2、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法院的关系。作者作为,虽然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一样要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但我国1982年宪法制定时,制宪者充分地考虑到了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区别,所以宪法在对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上设置了不同的规定。宪法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但并未要求人民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所以,其他规定人民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法律的合宪性是值得怀疑的。人民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有一些理论问题难以回答,如报告工作与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报告工作的性质、报告没有通过后承担责任的主体、性质、内容等难以界定。所以,人民法院不应就整体性的工作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而人民代表大会对法院的监督主要通过对枉法裁判的法官进行个人责任的追究。见《人民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宪法分析》,载方流芳主编:《法大评论》(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对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的质疑》,载郭道晖主编:《岳麓法律评论》(第二卷),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关于财产权刑法保护制度的合宪性问题。财产权是公民受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刑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宪政背景下的公民财产权刑法保护制度应遵循宪法的基本价值与理念。我国刑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存在诸多与宪法不相吻合的规定,有必要予以调整,并通过构建违宪审查制度最终实现刑法公民财产权保护制度与宪法的契合。《宪政背景下的公民财产权刑法保护分析》,载《新疆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4、关于宪法与司法改革的关系。司法改革不能脱离宪法进行。宪法对司法改革具有启动功能、指引功能和规范功能。符合宪法的司法改革对宪法价值的张扬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改革必须以宪法价值的回归为前提,并以此作为价值指导,正确处理改革的违宪与合理性的关系,按宪法配置司法改革权,并发挥法院在宪法监督中的应有功能。见《略论中国司法改革与宪法的关系》,载《石河子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5、关于检察权的宪法属性。学术界对检察权的定位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认为检察权是司法权,二是认为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三是认为检察权兼具司法权与法律监督权。作者认为,检察权并不是司法权,它不具有司法权所应具有的被动性、终结性和独立性等特点。而将检察权定位为法律监督权既不符合国家权力配置的宪政原理,也不符合科学的诉讼机制,混淆了诉讼关系和法律监督关系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检察权在本质上应是行政权,具有主动性、执行性和非中立性等特点。见《宪政背景下中国检察权的属性定位》,载《宪法研究》(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6、违宪审查机关在判断立法是否违反平等保护的宪法原则时必须根据合理的基准。美国法院适用的是三重基准。根据这一标准,法院主要审查立法的目的、措施以及它们之间的关联性。三重基准的适用不仅可以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权利,也有利于巩固违宪审查机关的宪法地位,对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建设也具有启示意义。见《在合理的差别待遇与歧视之间——论美国平等保护立法的司法审查基准》,载《石河子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科研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举制度的理论、程度与实践》(参加)(已完成) 2.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度重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参加)(已完成) 3.司法部课题《宪政司法化研究》(参加) 4.教育部课题《公民基本权利的平等保护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参加) 5.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青年老师项目《违宪责任论》(主持)(已完成) 科研成果 教材与专著类 《宪法学讨论教学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 《违宪责任论》(个人专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6月 《宪法学》(参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宪法学讨论教学教程》(参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宪法案例教程》(合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 《宪法教学参考书》(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论文类 《选举制度的功能及其实现机制》,中国宪法年刊,2006年11月 《略论中国司法改革与宪法的关系》,石河子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宪政背景下的公民财产权刑法保护分析》,新疆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试论我国司法独立的立法保障》,审判独立研究,2005年版 《宪政背景下中国检察权的属性定位》,宪法研究第1卷,2002年版 《论审判独立对司法公正的意义》,中国入世与中国法治——内地、香港法制比较,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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