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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用预录取 高额奖学金恶性抢生源

日期:2015-07-10  来源:学校网

8日,文理类本科提前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开始录检,通知书也将陆续发放。为了规范招生录取,教育部规定2015年的通知书要校长签发,对录取结果负责。同时,为避免高校抢夺生源,不允许向考生做出预录取、奖学金等承诺。

高考出分后,为了争夺状元,北大和清华四川招生组在微博上为抢高分生而掀起骂战,互相揭底给考生的承诺,引起一场口水战。

“为了得到满意的生源,不少高校都在打擦边球。”山东济南一家高校招生人员表示,优质生源总是稀缺的,为了早点将这些学生揽入怀中,一些高校招生人员的做法也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

为此,教育部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另外,各高校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和拒绝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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