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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将学生在食堂消费数据列成贫富指标

日期:1970-01-01  来源:学校网

“明天学校要开一个会,据说是要传达《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有一些新的规定要拿出来。”厦门大学2005级中文系某班干部小明(化名)告诉记者。

其实,这是前两天已经明确的消息了。小明说,4日,学校网站就已经公布,今后学校将严格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基本条件认定的同时引入量化指标,学校将提取所有学生连续3个月的食堂消费数据,计算出每名学生的用餐总次数和每月在食堂消费的平均金额,作为衡量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一项参考指标。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厦大采访,许多普通学生尚未知道这个“新办法”,一些学生认为,在食堂吃饭情况要用来作为“贫富指标”,有些不科学,没有办法统计到学生在校外的消费情况。据了解,这几天,学校里有的QQ群上也对新办法进行了讨论,但大家都对细则不甚明了。

“经济资助加强人文关怀”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学校学生处宋老师,向其表明身份欲了解“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宋老师先是表示要通过学校宣传处,待记者通过宣传处工作人员咨询后,得到的回答是,相关资料已经放在网站上,不接受其他采访。

原来,本月4日,厦门大学网站挂出一条“我校规范管理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的校园新闻,就“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介绍,今后,将对学生资助工作实行“一揽子”管理,明确资助原则,注重在经济资助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并将定期评估、反馈。

新闻中提到,除食堂消费数据外,对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要综合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量化指标和在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家庭困难学生将被认定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给予补助,其中,特殊困难学生不超过全体本科生数的5%,每学年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困难学生不超过10%,每学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每学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元。

在认定程序上,首次申请和需要变更困难等级的学生要填写《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表到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门签署意见;已被认定的学生再次申请的,只需提交《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在校外就餐怎么算

昨天17时30分许,记者来到厦门大学食堂,随机对食堂里用餐的同学进行了采访,在接受记者采访的10来位同学中,大多数同学并不知有这么回事。只有少数的担任班干或学生会职务的同学,略微了解此事。

一位经济学院的同学小林曾经享受过困难学生资助,她说,原来认定的程序是填表后去家庭所在地盖章签字确认,然后由班委会讨论,老师们参与比较少。对于新办法,她认为,有一定的作用,毕竟,家庭困难吃得肯定差一些。

“我觉得这是不科学的,食堂数据只能反映在校内消费,那么我每天在学校吃1块钱,去外面再吃5块钱,那我的数据就很低了。”法学院小张之前并不了解这个新办法,当记者告诉他后,他这样表达自己的观点。

“说实在的,作为一名已经参与班上经济困难同学认定3年了的班干部,我对这个新办法也有些糊涂,不明白具体细则怎么会将食堂消费数据来作为一个认定指标。”小明说:“估计今后的认定将有两大变化:老师参与性增多和食堂数据作为一个指标。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学校是要把这些资助困难学生的钱花得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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